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方(地方政府)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工程款,装修工程建设完成后再进行偿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前,我国法院对于垫资条款的效力认定十分混乱。《解释》颁布实施后,垫资条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终于得到了法律确认。《解释》第六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法律如此规定,主要是防止企业间以承发包的名义进行借贷活动。
值得注意一点,垫资条款的法律效力受到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约束。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于缺乏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无效时,垫资条款也应当认定为无效,依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处理。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总有种看法:装修的水很深。消费者对装修公司多持不信任的态度,装修纠纷、装修陷阱等案例也屡屡见诸报端。推出“全程垫付”,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放心些。
现如今,为啥很多工程公司不敢再碰垫资工程了?
垫资工程有可能让你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见证过很多这类事情的发生,在工程行业竞争惨烈的如今,很多工程企业:
“兄弟,我看你为人实诚,信得过。我把一个项目交给你做,做完就验收结账,不过要垫资。”
很多朋友听了这话肯定是高兴的合不拢嘴,虽然明知垫资有风险,但想想这年头僧多肉少,能接到活儿就不错了,垫资也无所谓了。
如果垫点小钱都还好,遇到大工程,你根本没那么多钱垫,只好借钱,一些包工头还铤而走险求助高利贷。
等把高利贷借了,工程也干了,工程款不像甲方承诺的那么好拿。
你不催吧,不给。说话语气重点吧,说你说话难听。温柔点吧,不把你当一回事。
你催了,但也没用,得到的答复总是“没时间验收”“暂时没钱”“再等等,下个月一定给你”。
拿不到工程款,雪上加霜的事情接踵而至,工人要生活,要工资。不发工资行不行?跑路行不行?肯定都不行。
很多工人跟包工头都是乡里乡亲的,时间一长肯定被工人指着鼻子骂,还连累家人。而且就算携家带口的跑路,法律也不会放过咱。
那怎么办呢?又跑去借钱或者借高利贷,把工人的工资给结了。
就这样欠了两屁股债。日子一天天过去,利息越来越多,压的喘不过气。
无奈之下,只好加快催款的频率,可是一样无济于事,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一年两年过去了,依然没拿到钱。最后只好撕破脸,把甲方告上法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顺利点的很快打赢了官司也拿到了装修工程款,可是这笔钱或许还不够还高利贷。
因此,很多踩过这个坑的朋友都不愿意接垫资工程,再大的利润也不干。
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很多新建装修工程项目要求垫资施工;部分政府的项目还存在要求垫资施工,以审计名义拖延支付工程款。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苦不堪言,垫资是很多施工单位倒闭的罪魁祸首!